学生处分解除申请
负责人:段老师
联系电话:0580-8263747
办理地点:各系院、行政楼115
需要材料:1.处分解除申请书
2.思想汇报
办理流程:1.受处分学生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请(包括申请提前解除处分者);
2.系院根据违纪学生的表现,向学工部提出初步意见;
3.学生工作部审核相关材料,向学院提出是否按期解除并说明理由;如不能按期解除需同时告知学生作出决定的事实、理由及依据,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,听取违纪学生的陈述和申辩;
4.学院对学生作出解除处分决定并发文,解除处分决定由院长办公会议审批;
5.解除处分文件生效后,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