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部
部门负责人:张景绚、朱晓武
联系方式:0580-8263181、0580-8263740
办公地点:行政楼108、行政楼106
部门职责:
1.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安全法制教育、突发事件处理及日常管理等工作。
2.负责学生各项评奖评优及违纪处分等工作。
3.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、资助及助学贷款、退伍学生学费代偿等工作。
4.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心理咨询工作。
5.负责招生、就业及学生创业教育工作。
6.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及文明宿舍创建等工作。
7.负责学生的档案管理及毕业生档案寄发等工作。
8.负责学生始业教育及毕业教育工作。
9.负责辅导员、班主任队伍建设及评优推荐等工作。
10.负责修订、完善和落实有关学生工作规章制度。
11.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工作。
12.协助做好学生的军训、入伍工作。
13.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党员发展、教育等工作。
14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